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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补贴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17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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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误餐补贴:每位在职员工均可享有,标准均为100元/月,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2.1.2夜宵:凡夜间12点在岗员工均可享有公司提供的夜餐、标准为2元/人;

  2.1.3工龄工资: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周年的员工可享有工龄工资,标准为满1年100元/月,满2年的在以上基础上增加50元/月,以后每满一年在原基础上增加50元/月,本福利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2.1.4社会保险:凡公司正式员工均可享有社会保险,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工资中一并发放,标准依工资级别而定;

  2.1.5高温补贴:每位员工于每年7、8、9月均可享有高温补贴,标准为一线元/月,二线元/月,具体发放数额见《关于申请发放员工高温补贴的建议方案》;

  2.1.6医疗:员工因工负伤凭正规医院的证明、发票,按劳动法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员工个人生病或在公司区域外发生的事故等医疗费用均由其本人承担。

  2.2.1住宿补贴:凡公司外聘(非荆州本地)经理级员工,公司未提供住宿的,可享有300元/月的住宿补贴;凡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在每月10日填写领款单,领取上月住宿补贴;

  2.2.2手机费用补贴:经理级员工手机费补贴标准为200元/月,副经理级标准为100元/月,采购员标准为100元/月。按当月实际发生额报销,标准以内的部分不另行补发,标准以外的部分不予报销。凡符合报销条件的员工,在每月10日将上月话费支出发票集中交至行政部,统一报销;

  2.3员工培训:公司为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为员工提供培训、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原则上公司安排组织优秀员工或管理人员,由公司承担费用进行(基层员工电工、保安等技能上岗证费用由本人承担),受训员工应遵循培训费用管理规定,如因个人原因未满培训服务合同期限,当由本人承担相应费用;

  2.4.1凡进入本公司正式录用员工(特别是一线服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办理健康证明,均需身体健康,无体检不合格情况,否则,公司一经查出或未按规定及时出示健康证的,均视为不合格员工,公司可予以劝退或限期整改;

  2.4.2在职员工体检及健康证的办理: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为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一线服务人员组织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凡办理健康证工作未满一年离职,该费用由本人承担;

  2.4.3凡在职期间,经体检不合格的员工,公司视其病情性质,可以安排病休、停职或劝退;

  2.4.4凡员工体检不合格,或发生重大疾病影响工作的,经检查或治疗病愈后,需出示正规医疗机构出院证明或健康证明方可申请重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