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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事务之——就业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4-07-26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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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开学到现在,一波又一波的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相信已经有不少同学已经收到心仪企业的offer,面临着签约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或四联单)。

  就业协议书是《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应届毕业生在初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和学校(鉴定方)三方签订。该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注意:如果毕业生签署的是上海单位,信息登记号必须填写。非上海单位不必填写。

  注意:只有在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毕业生本人签字后,就业中心才能为毕业生鉴证并加盖章。

  说明:就业协议书每人一份,每份一式四联(另附信息联),四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协议书签订完成后,第一联(白色)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香樟苑403),第二联(粉色)用来办理有关手续。第三联(蓝色)交用人单位,第四联(黄色)与信息联由毕业生本人留存。

  1、污损: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原协议书(单位未盖章或本人未签字)至就业中心换领新协议书。

  2、遗失: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声明》至就业中心,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领取新协议。

  3、解约: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申领审批表》+原协议书(已单位盖章、本人签字)+解约证明(或离职单或违约金缴付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至就业中心,可领取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