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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社局社保卡宣传费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