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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0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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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面试报名推荐表/考核表(需携带未经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当年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不慎丢失或污损等,需要更换新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请下载以下材料,填写后加盖所属院系公章,交至就业指导中心派遣办事大厅。依照学校就业工作的相关规定,丢失情况信息公示一周,若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结束后到中心领取新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同时注明“遗失补发”字样。

  若因污损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请携带旧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更换新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同时注明“污损换发”字样。

  原就业推荐表或三方协议在公示期满后自动作废;对于存在欺瞒真实签约情况,恶意申领第二份就业推荐表或三方协议的,一经核实,由学校通报所在院系所,协同进行处置。

  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更换(补发)申请表.doc

  依照学校就业工作的统一安排,中心于每年5月开始受理当年应届毕业生的违约事项。毕业生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若办理违约,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违约事项。中心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毕业生申请获准,可取得新三方协议和就业推荐表,同时注明“违约换发”字样。

  对于存在欺瞒真实签约情况,恶意申领第二份就业推荐表或三方协议的,一经核实,由学校通报所在院系所,协同进行处置。另外,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毕业生本人全部承担。

  毕业生户档满足以下原因之一:三方协议签订过程中 / 京外单位转正定级手续办理中 / 北京或上海户口指标申请过程中,可申请暂留户档到毕业当年年底。申请者需下载户档暂留申请,院系和单位盖章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若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址、档案转寄单位地址、户口迁移地址三者不在同一地级市,需下载户档分离申请。院系和单位盖章后交至学院负责就业老师处进行户档分离授权。

  毕业生更改生源地,需填写以下材料并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如生源地变更为北京/上海,同时需要出具户口本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或往届生毕业两年内未出报到证的,可根据自身情况向中心提出办理申请。

  其中,公派出国现回国人员,需要在提交办理报到证申请的同时,提交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的相关函件,以及该生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证明(由学校档案馆出具)。

  北京生源,若身份证号码不是以110开头,则需要在提交办理报到证申请的同时,提交户口页复印件,用以证明北京生源身份。

  b.办理到用人单位的报到证,提交三方协议首联原件(或接收函)及复印件一份,如为京内单位需附加进京接收函复印件两份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为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并将其户档关系转回生源地。若该生取得上一级学历所就读学校非北京师范大学,需回原学校办理派遣证。若取得上一级学历所就读学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可到中心办理退学派遣,所需材料如下:

  非京生源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可以进行改派,改派分为只改户口、只改报到证、户口报到证都改三种情况,分别需要以下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办结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将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快递到付给申请者本人,申请人无需到现场领取。依据毕业年份分别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毕业年度派遣名册本人页复印件(一般在学校档案馆可开具,1996年之前派遣名册如在学校档案馆查不到,可联系北京市档案馆查询,),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说明:上述我校毕业生在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可办理事项中,第1项、第2项、第3项第(1)(4)款仅限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届毕业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