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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招聘
发布时间:2024-08-29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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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聘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47名。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详见正文。

  因工作需要,根据《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派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方式、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和说明等。

  2.在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方式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的)、60周岁以下(1963年8月15日后出生),以此类推;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5日止。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性质,薪酬待遇按照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待遇执行;具体岗位福利参照用工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报名地点: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1001办公室(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电线.应聘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3)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递交,报名材料不齐并未按时补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当日由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安人力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接受资格审查。

  管理岗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 3 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技术岗及一线岗位出现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管理岗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技术岗、一线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实操、笔试、面试。

  管理岗及技术岗,按笔试/实操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 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技术岗出现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一线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分类计算总成绩:

  2.技术岗,按照实操考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计算总成绩;

  4.若管理岗/技术岗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一线岗,面试分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以年龄轻者优先。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丰安人力公司安排,通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复查人员在一周内复检合格,主动放弃复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复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由丰安人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浙里办”APP 或户籍所在地申请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考察结束后,丰安人力公司将考察意见书面报国资办,并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在一周内按规定程序与丰安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的,经国资办同意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七)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公开招聘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47名。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详见正文。

  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因工作需要,根据《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公开招聘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派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方式、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和说明等。

  2.在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方式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后出生的)、60周岁以下(1963年8月15日后出生),以此类推;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5日止。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性质,薪酬待遇按照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待遇执行;具体岗位福利参照用工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报名地点: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1001办公室(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电线.应聘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3)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递交,报名材料不齐并未按时补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当日由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安人力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接受资格审查。

  管理岗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 3 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技术岗及一线岗位出现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管理岗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技术岗、一线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实操、笔试、面试。

  管理岗及技术岗,按笔试/实操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 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技术岗出现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一线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分类计算总成绩:

  2.技术岗,按照实操考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计算总成绩;

  4.若管理岗/技术岗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一线岗,面试分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以年龄轻者优先。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丰安人力公司安排,通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复查人员在一周内复检合格,主动放弃复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复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由丰安人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浙里办”APP 或户籍所在地申请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考察结束后,丰安人力公司将考察意见书面报国资办,并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在一周内按规定程序与丰安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的,经国资办同意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七)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