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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时所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4-08-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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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司是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因业务需求,我司近日欲与某一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委托其向我司提供人力资源,然而,由于我司是首次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合同,请问律师,在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随着近年来社会型劳务派遣机构的逐步发展,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员工越来越多,而许多企业为了减少劳动人事管理成本,降低劳动争议法律风险也偏向选择劳动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为明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当签署派遣协议,以此作为处理双方争议的依据。一份形式完备的劳务派遣合同将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注意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细致明确,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明确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订约义务与解约义务。劳务派遣合同应约定派遣单位依法与被派遣员工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义务,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事项的约定,防止派遣单位不签、迟签或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将相关法律风险转移到用工单位身上。并且,双方还需进一步约定被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及员工被退回的方式。

  2、明确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的义务。劳务派遣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派遣单位发放工资的日期,并约定未经用工单位同意,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扣除员工工资;同时,为防止派遣单位不缴或漏缴社保,劳务派遣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有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3、注意关于同工同酬的约定。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员工实行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应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述规定。

  4、明确约定工伤责任处理与违约事项处理。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务纠纷的处理及费用分摊。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务派遣单位违约时应如何支付违约金,并且在要求派遣单位承担所有责任的同时用工单位还有对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权。

  综上所述,请贵司在签署劳务派遣合同时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此降低劳务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